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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明任苏州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发布时间:2018-07-18
文章来源:苏州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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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市纪委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宣布市纪委主要领导人事调整。

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刘乐明同志任苏州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马士光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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