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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27
文章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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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于对市住建局开展了巡察。7月20日,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工作组织情况

7月26日,市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1032个问题,研究制定66条整改措施。市住建局党委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30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2个问题。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部署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643套,基本建成1081套,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32套。住房保障措施包括租购并举、货币化实施等多种延伸。当前南城雅苑和城北青年公寓分别提供180套和763套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在保障户数82套,购房补贴共发放201.23万元。

2)“十三五”期间,太仓装配式推广处于江苏省前列,橄榄岛小区装配率45%以上;裕沁庭锦苑装配率81%;复星住宅项目作为全国首个钢结构住宅项目,装配式技术应用处于领先地位。目前高新区新建住宅精装修比例基本为100%;沙溪公寓用房项目建筑面积5.8万平方,采用装配化装修;复星旅游城钢结构住宅项目和冰雪世界项目正在实施中,国务院研究室、住建部、省住建厅多次现场调研推广。

3)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利用优势,确定专人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维护,定期梳理清单,做好对政务服务平台问题事项的整改,推动实现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覆盖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二)关于“履职尽责仍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1)加强沟通与对接,严格依照《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案件违法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的会议纪要》精神,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目前违法分包、转包领域的案件线索来源包括建管处移交、法院移交、苏州住建局移交等渠道,目前共接收该领域案件线索6件。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依据我局制定的案件移交标准,对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逐一备案,目前共计备案招标文件175个,未发生一起针对招标人设置资质条件的异议投诉。建立了今年存在异议项目的档案,并梳理是否存在制度缺陷。第三季度共计发生招投标异议9起,均已得到妥善解决,没有一起进入到招投标投诉阶段。

3)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一是规范房产中介市场秩序,持续做好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中介机构613家,推进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管理“一人一码”申请工作,已完成1658张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的发放。二是持续开展房产中介日常检查工作,做好限购政策、营业执照、入网信息公示、交易流程、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抽查等日常巡查工作。

4)加强人防储备物资管理。针对巡察发现的人防储备食品已过期问题,我局已及时进行了更换。已建立人防储备物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落实专人管理,每周对人防储备物资进行清点及检查,二是每年采购一部分人防储备物资进行更新替换,确保所有人防储备物资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战备状态,目前已向上申请2022年资金预算。

(三)关于“监督执法仍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2)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住建局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流程图》,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步骤和环节进行了明确,对达到移交标准、立案标准和审核标准的案件认真参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1版)进行案件查处。目前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8份。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法》,及时认真掌握新修改内容,参照文件规定进行案件查处,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裁量基准运用适当。

2)已出台《太仓市房屋使用安全举报奖励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对违规拆改专项小组和举报奖励审查小组的组成及职责予以明确。同时制定了《快速处理违规装修案件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一是成立现场核定组,由1名专职收件员收件,成立现场核定组2组,每组至少2人且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

3)规范步骤明确时限,对案件办理步骤和环节进行规范,主要包括收件、事前判断、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分类处理、结案等步骤。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理,根据现场踏勘的不同情况,分为4类进行处理,并对不同情况的处理时限进行明确。通过制定《工作办法》和《流程图》健全了既有房屋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了既有房屋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罚违法行为。

(四)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施工安全、燃气、既有建筑等重点安全领域的行政处罚,按照上限处罚,并同步录入信用管理系统,形成闭环管理,不断夯实行业健康发展基础,切实提升住建领域行业管理水平。

2)按照省安委会细化明确的企业主体责任“20条”清单,督促企业积极落实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在住建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五)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加大对房屋质量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房屋质量保修情况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对信访投诉量较多或重复发生信访投诉的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16份,对履行保修义务不到位的开发、施工单位进行约谈15次,予以提交立案查处9起。

2)已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纠纷网格化预警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暂行)》(太政办[2021]76号),加强部门及属地联动,联合联动中心、市人社局对全市各镇区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覆盖300余名工作人员

3)建立“行业主管+综合执法+警网联动”为基础的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纠纷网格化预警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管,源头治理欠薪纠纷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已印发《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制度执行,杜绝公款购买、使用商业预付卡情况;加强对单位经费开支和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公共资金的行为。

2)根据《太仓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一账、定号定点定人、里程油量匹配”管理。规定加油卡由单位车辆管理责任科室办理和充值,卡内充值规定最高限额为3000 元;各单位应在定点加油供应商的加油网点按规定型号加油,因特殊情况需在非定点网点加油,加油后凭发票(注明车号)、里程、公务差旅证明等材料,经审批同意后报销,并做好台账备查。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通过召开党委会、支部书记会议等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亲自谋划抓布置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2)开展“明法筑廉”党风廉政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增加执法透明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培训,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专题讲座《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组织党员代表及青年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融合“三会一课”“5+X”主题活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执法监督多人监督执法,形成有效的互相监督态势。

(八)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梳理履职履责情况,检视剖析自身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坚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对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提出对班子成员工作和生活的意见建议。将继续严肃执行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不断增强班子成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1)已配备36名高级工程师,指导核心业务;两年内引进4名高校人才分配到岗,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开展“竹蜻蜓”青年培养计划,深化青年干部“一线工程”。邀请党校老师龚金明开展党史教育专题党课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姚家春讲解长征精神开展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包括党建沙盘模拟训练、公文写作指导、信息工作提升、做好群众工作指导等,提高了住建系统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切实了解各下属单位、各科室的人员需求,与各单位联络员密切沟通,主动问询并进行深度化摸排了解,目前能大致掌握各单位人员岗位空缺与人员需求。主动学习、了解和借鉴优秀经验,向本市其他单位问询在招聘中的焦点、重点、难点,学习其他单位的优秀做法和经验;计划组建招聘工作小组,定期开展招聘需求探讨与经验总结汇报。

(十)关于“对巡察、上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涉嫌违法分包、无证施工等案件未按时结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现已完成整改。

2)提升案件推进进度,对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案件查处,快速梳理,增强问题责任感和压迫感,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及时结案,推动办案质效双提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关注,强化措施,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扎实向前推进。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继续扛起责任,确保后续整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反馈问题应改尽改、见底到位。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市委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奋力拼出“太仓速度”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用担当实干的具体行动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的成果。

(二)持续精准发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根源,把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健全完善好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体制机制,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形成一批规范化的制度成果,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力度不减。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住建更好发展。“当下改”与“长久立”衔接起来,把“全面改”与“深化改”统一起来,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消除工作盲区、强化落实弱项。把完成好重大工作任务作为检验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的基本标准,从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谋划落实“十四五”住建工作,主动站位新发展阶段,切实找准新发展坐标,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住建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53732991;邮政信箱太仓市县府东街101号娄城大厦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tczjjjgdw@163.com。

 

中共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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