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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19
文章来源:太仓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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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9年3月11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太仓市开展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7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太仓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市委书记沈觅同志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为成员的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统筹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出台《中共太仓市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市委书记沈觅同志自觉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抓全面,做到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了解推进情况。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具体整改工作,做到靠前指挥、一线督办,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各责任单位把每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以具体实在的行动落实到位。7月5日、18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7月30日、8月6日,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及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快推动各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8月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太仓市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25日,召开省委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就各自牵头的巡视整改事项进展情况作了发言,市委书记沈觅同志就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27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中共太仓市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太仓市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的要求,认真梳理排查,逐条逐项检查,逐一对账销号。凡是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要求、规定时限,全程跟踪整改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消化解决的难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分步施策,抓紧抓实完成整改任务。全市111条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期限为9月底前的整改完成率为100%。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专题会议等,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派出4个督查组对省委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整改措施推进情况、整改时限把握情况以及制度规范建设情况等四个方面情况。建立定期向上报送机制,切实抓好信息沟通和工作情况反馈,确保按时向省委巡视办报告全市整改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深刻,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健全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机制。市委常委会于4月11日、8月16日召开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结合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8月14日,市政府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并结合太仓实际进行交流研讨。9月6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2.认真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研究部署全市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二)关于“市四套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分涉农部门及8个区镇党委也未进行乡村振兴专题学习”问题的整改。

1.加强市四套班子中心组学习。下发《中共太仓市委关于印发

2.加强涉农部门及各镇(区、街道)乡村振兴专题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旅局、生态环境局等涉农部门及各镇(区、街道)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组织专题交流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五个振兴”的深刻内涵,切实提升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三)关于“部分涉农部门和乡镇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模糊,对有关内容及要求不掌握”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专题培训。把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举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村级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推动乡村振兴水平。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培训班次、菜单式选学讲座中开设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课程。

2.推进在线学习。依托太仓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开设乡村振兴网上学习专栏,充实乡村振兴在线学习内容,开设乡村振兴课程18门,累计学习3400多人次。把乡村振兴有关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纳入应知应会理论测试范围,推动干部经常学、常态学。

3.加大宣讲力度。向基层印发乡村振兴应知应会手册500多册。组建乡村振兴宣讲志愿服务队,深入全市92个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振兴宣讲,累计宣讲17场次,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主题宣讲全覆盖,推动各级干部全面提升对乡村振兴的认知度。

(四)关于“市委、市政府未就中央和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贯彻落实文件”问题的整改。

强化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太仓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全面落实上级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表”,排定“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类24项主要指标,明确乡村振兴八个方面核心任务,安排了9个专项行动,把目标和任务具体化、可操作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时间、指标、要求等方面与中央、省及苏州市文件精神全面对应。

(五)关于“对标上海、浙江等地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研究不够、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标先进研究。学习研究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先进经验,实施太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6+1”专项行动。8月1日,市政府组织赴上海考察乡村旅游文化;9月20日,市政府与上海市嘉定区政府就打造嘉太立体交通走廊、嘉太科创产业高地、嘉太生态示范区等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9月21日,太仓市政府、上海长三角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推介会。

2.优化发展方向谋划。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深化与上海在农村产业、农业技术、农村人才、农旅融合等方面的合作,邀请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来太研讨长三角临沪地区乡村振兴发展路径。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长三角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成立。积极开展嘉闵线北延方案设计,研究推进东仓南路与嘉定宝钱公路对接。嘉昆太科创产业园、核心园加快建设。嘉昆太三地教育合作、沪太跨区域医联体等有序推进。

3.发挥沿江临沪优势。长江沿线“三化”“五大专项行动”“2982行动”等积极推进,万亩生态绿廊、郑和公园生态湿地等加快建设。与上海农业院所联合启动浏河秸秆养菇项目。沪通铁路及场站加快建设,岳鹿路对接嘉定城北路年底通车。与上海实现“双创券”互通。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环境应急等机制。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联网。

(六)关于“未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入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问题的整改。

1.将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列入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制度。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及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制度的通知》,明确市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赴挂钩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

3.强化考核导向。研究分析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指标,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指标有机融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加大乡村振兴指标权重和分值,树立优先发展鲜明导向。制定出台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文件,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指标下达的分解工作,实现对区镇的指标考核全覆盖。

(七)关于“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企业,涉农项目仅1个”问题的整改。

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制度。明确18个挂钩联系项目,市领导定期走访调研挂钩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早开工、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八)关于“对‘三农’干部配备优先考虑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依托领导班子日常考察和综合分析研判,重点对全市涉农部门、乡镇和涉农街道跟踪了解,将考察情况与平时了解比对碰撞,实时掌握熟悉现代农业、乡村治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优秀年轻“三农”干部和村(社区)书记两份名单。把“三农”干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谋划,结合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优化调整,综合考虑“三农”工作需要和班子成员空缺情况,对供销总社等涉农部门及时补充配备,切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支撑。

2.城厢镇明确1名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副镇长,具体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九)关于“‘三农’资金投入难以满足发展需要”问题的整改。

加大“三农”领域资金投入。积极梳理“三农”预算支出进度偏慢的问题,制定资金支付计划,保障“三农”领域预算支出进度达到预期目标。逐步优化“三农”支出结构,确保“三农”资金优先地位,2019年分别安排预算资金4380万元、3500万元和2270万元,优先支持美丽村庄建设、被撤并镇(管理区)整治提升工程、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制定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保障“三农”领域财政资金的稳定投入和使用效果。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截至8月底,我市获得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79亿元,统筹投入“三农”领域。

(十)关于“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1.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对全市73个行政村的基本规模和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摸底,研究起草《太仓市级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方案》。

2.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制定《关于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促进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太仓市土地指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全市“三优三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快存量用地盘活,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

3.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整治,做好“三优三保”拆旧复垦项目入库,预计入库项目73个,入库面积1835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追加入库,全年合计入库项目72个,总面积1529亩。合计年内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复垦总面积达3364亩。

(十一)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镇(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把党建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制定下发《2019年度镇区(街道)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把“抓镇促村”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将基层党建工作分值占比提高到10%以上。深化“抓镇促村”党建责任机制,完善镇(区、街道)班子领导挂钩联系村(社区)机制。

2.调整完善2019年度第二批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考核细则,加大试点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力度。试点村当年基层党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列入示范村资格。

(十二)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换届等开展不正常,党员年龄整体偏大,村‘两委’干部下派、交流较多,部分村庄治理力量跟不上”问题的整改。

1.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出台《太仓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农村党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等具体要求。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专项体检清单内容,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体检工作,采用“应知应会测试、个别访谈、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村(社区)及下属党支部进行“飞行式”体检。摸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明确市、镇两级领导和市级机关挂钩联系帮扶,制定“一村一策”整顿方案。

2.建立定制村干职业体系。出台《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构建定制村干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定制村干员额管理办法》,健全定制村干选拔、培养、管理、保障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快从定制村干队伍中培养选拔村“两委”班子成员。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农村党员专题调研,对农村党员基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实施发展党员“思源工程”,出台《入党积极分子“源头拓展计划”暨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拓展入党积极分子源头,加大在种植能手、返乡大学生、定制村干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3年未发展党员的6个村上半年已经全部销号。面向农村新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启动初心使命教育,举办发展对象标准化培训班、新党员标准化培训班,吸引更多年轻人向党组织靠拢,今年发展新党员年龄35岁以下占到发展总数75%以上。

4.完善服务群众机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四必到、四必访”要求列入《太仓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建专项体检清单》,并作为年底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和镇(区、街道)党的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5.抓好分析研判和考评帮扶工作。开展农村党组织综合分析研判工作,重点研判村“两委”班子和村书记、村级经济发展、乡村治理、党员队伍建设、群众满意度等各方面情况。强化优秀村干部退休经济待遇保障,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抓好村级工作综合考评,通过履职履约双向评估,“民主决策日”测评,“发展型”幸福社区星级考评等,持续以评促改,促进村级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加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以集体合作农场、抱团异地发展物业经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形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补齐集体经济短板。

6.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推进村级网格工作站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1+4+N”多元治理力量向农村末端延伸,实现全市155个村(社区)网格工作站全覆盖,75%以上的问题在基层村(社区)得到解决。常态化开展网格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隐患1500余起,矛盾纠纷总量同比下降6%。加快实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提升农村技防城建设水平,不断推进立体化、信息化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升级优化,全市目前共设立人像设备点位600个。

(十三)关于“农村青年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问题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1.加快农业青年人才培养。修订《太仓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举办“定制村干”风采大赛,为农业委培生搭建成长展示的机会和舞台。举办太仓市首届青年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招录农业定向委培生31名,委托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为期三年的学习培养。

2.有序做好教师流动工作。出台《2019—2020学年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优化调整方案》,切实加大城区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的流动比例。2019年全市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交流124名,其中城区赴农村交流72名,占比58.1%。全市参与交流的太仓市学科带头人40名,其中城区赴农村交流28名,占比70%。

3.加大农村社工人才储备。出台《关于鼓励本地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暂行办法》,对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地大学生给予4万元资助金,已资助培养38名。激励农村社区工作者报考社工证,出台《关于印发太仓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为社工队伍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目前全市村委会工作人员共有63人取得了社工证。搭建农村社工重点平台,重点推进“邻里家园”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已覆盖89个社区,其中农村社区19个,覆盖率达26%。建成镇级“邻里生活馆”1个,农村社区“邻里生活馆”15个,建设面积累计约5000平方米,创造社工岗位约40个,为社工提供服务搭建了良好平台。

4.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育。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政策,创新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已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3名,资助优秀新录取医学生6名,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8名。启动卫生健康管理人才启航班,录取优秀年轻后备人才44名。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基层医务人员人均收入增长10%。

(十四)关于“改革不够深入,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没有形成”问题的整改。

1.深化农村改革。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出台《太仓市合作农场自主经营水稻奖补实施办法》,完善奖补办法,激发土地流转和合作农场经营积极性,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申报了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设,着力在形成队伍、稳定队伍、提升队伍和创新创业等四个方面制定或完善一系列配套扶持政策。

2.加强清产核资成果运用。完成“三资”监管平台地图模块开发,并将各村清产核资测绘成果、数据导入平台,共录入数据10085条,实现了集体资产资源落地上图,以图查资产、合同。全市92个村(含涉农社区)清产核资核销工作全面完成,做到账实相符,共核销资产3亿467万元,实施了评估、验收。

3.规范“三资”监管。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健全了资产清查制度等8项制度,明确测绘成果运用。各地已着手对新签租赁合同按实际测绘数据结算收取租赁费用。对已签订的除短期合同外的经营性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合同,积极与承租方协商,进行合同变更、提高租金。

(十五)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赴基层实地调研,排摸缓确权组具体情况。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加大指导、协调、推进力度。目前已有1个组27户完成补发证,4个组115户完成签字手续,即将发证。编印发放农村承包政策法规及问题解答130多本,宣传册1500余册,组织开展土地承包政策培训,讲解土地承包的制度沿革、纠纷解答、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程序及工作要点,共培训镇村工作人员120余人次。

(十六)关于“在农村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机制方面,部分人员宁可吃低保也不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梳理整合农业农村、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关于深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富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城乡居保待遇享受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和收入水平。

2.进一步提升农村困难群体社保待遇水平。厘清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当前参保人数1807人,待遇享受人数24071人。落实2019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调资的倾斜力度,调资后城乡居保人员平均养老金(含补充农保)由每人每月429元增长至530元,增幅为23.54%。开展社保政策下基层活动,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积极引导参保群众参加农民补充养老保险,鼓励参加更高水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进一步拓宽农村困难群体增收渠道。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启动稳岗返还工作,放宽稳岗返还政策条件,支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再就业。出台《关于规范太仓市农村劳务合作社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放宽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居民在合作社再就业的年龄限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搭建多渠道就业平台,逐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开展就业政策下基层活动,宣传新政策文件,积极挖掘农村“内需”,引导农民实现再就业。

(十七)关于“‘文山会海’未有效控制”问题的整改。

1.大力精简文件简报。制定出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大幅减少发文、严控发文规格、弘扬务实文风。2019年1—9月,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发文532件,较2018年同期减少37.6%。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报送市委的简报情况进行统计梳理,经统计,原有简报61份,经精简,保留简报47份。

2.切实改进会风。强化对各类会议的计划、统筹、协调,切实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大力压缩会议时间。2019年1—9月,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共召开会议289个,较2018年同期减少30.4%。

3.开展专项巡察。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根源上反思,从政治高度认真加以解决。

(十八)关于“对基层检查频次过高、台账过多”问题的整改。

1.压减督查检查考核总量。严格执行《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8年66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合并清理,2019年保留31项,同比减少53%。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制度,按照《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开展督查,对计划外确需增加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截至目前未新增相关事项。

2.着力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注重以工作实绩为标准,坚决杜绝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在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督查中采取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督查。对“331”专项行动的台账合并清理,同比减少50%。

(十九)关于“少数干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1.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把推动发展的无意失误与故意违纪区别开来,为干部撑腰鼓劲,对2名基层干部实施容错纠错。结合出台年度综合考核及党的建设考核有关制度文件,将“三项机制”纳入党的建设考核中,通过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推动市级机关、镇(区、街道)落实“三项机制”。积极挖掘、提炼“三项机制”典型案例,树立鲜明导向,营造浓厚氛围。

2.严肃追究责任。对1名基层党员干部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的问题立案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通报。

3.规范奖补资金拨付程序。以惠农补贴“一折通”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涉农资金各环节管理,实施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2019年涉农补贴及时拨付率100%。

(二十)关于“拆迁安置时间跨度普遍较长”问题的整改。

1.切实缩短拆迁安置周期。成立市级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置房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拟订《太仓市拆迁安置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拆迁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安置房“先建后选”和储备安置房源,将城区原电机厂地块作为储备安置房源,计划安置264套;加快推进港区、城厢镇、浏河镇等4个安置房地块建设,共计435.22亩,计划安置4301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建设时限。继续优化审批流程,采取方案模拟审定的方式,进一步打通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初步建立安置房户型图库,为项目规范化与特色化提供技术支持。

2.加快港区安置房建设。切实加强港区海韵花园安置房建设进程,目前海韵花园40栋住宅楼和物业用房等附属房屋土建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市政工程、水电管网等配套工程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竣工验收。同步做好安置房分房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首套房全部安置到位。

3.加快推进安置房发证工作。开展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集中攻坚行动,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开通绿色通道等办法,提升安置房登记发证效率。截至9月底,完成注册证办理16944套,新增可发证房屋7640套。

(二十一)关于“现代农业发展举措不够有力,产业层次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加大农业产业支持力度。委托南京农业大学编制《太仓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太仓市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意见》,整合设立市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龙头企业,重点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品牌创建、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支持。

2.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开展省级精品村和主题创意农园、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创建工作。申报太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全国五十个案例之一)。继续举办双凤羊肉美食节、江海河三鲜美食节及第二届农民丰收节等,以节庆活动推进休闲农业发展。

3.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成立金满仓(江苏)米业有限公司,打造“太仓大米”品牌。推选“太仓白蒜”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大力推进“太仓白蒜”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4.积极培育农村电商。持续发展农产品电商企业(基地),沙溪镇半泾村已初步形成电商特色产业园,上半年我市农产品电商营销额8452.5万元,农资、休闲观光等网络销售额531万元。

(二十二)关于“农业增加值持续下降”问题的整改。

多途径提升农业增加值。着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发挥农业科技引领作用,实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农业增加值基础指标,做好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农产品产量等农业数据的监测统计,加强对相关指标要素的研究分析,为农业产值、增加值核算提供可靠的依据。投资1亿元推进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全市建设10个重点基地、4个社会化服务中心,并积极开展苏州市高标准蔬菜基地创建工作。投资4400万元在永丰村建设农渔循环生态农业项目。

(二十三)关于“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年内完成14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8条;开展121条农村河道清淤工作,目前已完工109条,年底前全部完工。按照《太仓市城区水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7个片区截污纳管改造工程,重点做好30个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完工20个,年底前全部完工,切实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2.推进VOCs综合整治。完成全市重点控制的VOCs企业名录制定,编制“一企一策”方案。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完成32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重点VOCs排放企业排放量较2016年削减32.3%。15个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正在组织实施。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对建筑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扬尘污染,采取目录制管理等多项措施加强管控。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零响声”。

(二十四)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还处于点位建设阶段”问题的整改。

1.加快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已建成苏州市级及以上康居乡村160个和康居特色村(整村推进)3个。持续推进46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和1个康居特色村建设。初步形成了璜泾现代农业园周边“回”字形片区、湘杨路沿线片区,沙溪镇七浦塘沿线片区,城厢镇万丰、东林、电站与双凤镇庆丰片区等美丽村庄群落。浮桥镇三市村古村落休闲项目、沙溪镇香塘村游学项目、浏河镇新塘村农家乐项目和浏南村七十二家村农文旅等“一村一景”“一村一品”项目加快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共计划实施117个项目,总投资约1.74亿元。近期,又成功申报沙溪镇香塘村、浏河镇新塘村为第三批苏州市级试点。

2.大力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好旅游业引导资金,不断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的扶持力度,截至目前共申报扶持项目12个,其中乡村旅游项目8个,约占总项目的67%;乡村旅游项目申报总金额160万,约占总申报金额的53%。加强对相关文旅企业和乡村旅游区的调研指导,深入了解产业引导政策与经营主体的匹配度,适时调整产业政策的扶持方向。积极对上争取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十五)关于“乡风文明培育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1.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省级试点工作。推动中心所、站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建设文化太仓云平台,将分散在全市的各类各级文化资讯、活动信息、场馆信息等文化资源纳入“文化太仓”云平台系统,群众通过手机APP,随时了解、预约全市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普法、科普、理论讲座、文化演出、诚信宣传走进农村,截至目前共开展文明实践活动1.1万余场。

2.常态化推进移风易俗。在全市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突出重点群体,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项备案制度,向企业家发出“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倡议,以实际行动革除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制定下发《太仓市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个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促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下发《新时代太仓文明家庭建设诚信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文明家庭诚信积分工作,目前已有34个村(社区)实施积分制度,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家庭建设诚信积分管理范围。

3.积极做好宗教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宗教团体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宗教场所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国旗国歌、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四进”活动。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宗教出版物、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建设等进行排查,对个别违规违法宗教行为依法整治,约谈教育相关活动组织者,引导宗教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4.严格集体资金使用。制定下发《关于抓好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捐助,不得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不得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向庙宇捐款、捐物。对3名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向庙宇进行捐赠问题予以党内问责,并在全市范围通报。

5.扶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制定《太仓市非物质遗产保护扶持办法》,对滚灯、龙狮的创作、表演、展示等保护传承予以重点扶持。成立双凤滚灯队和龙狮队,并积极组织滚灯、龙狮团队参加展演、进校园等活动。

(二十六)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快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区镇新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库(修订)》和《太仓市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项目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个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6054.5万元,新增学位1215个。加快推进10个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7880万元。

2.着力调优教育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深化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以及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组织全市各教育联盟骨干教师下乡送教,排摸各小规模乡村学校师资配备需求,落实乡村学校语文、体育等紧缺岗位专项招聘计划,优化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3.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全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解决卫生健康服务安排优先的解决方案,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列为2019年政府实事工程和市人大1号议案,年内启动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改建工程,已有1家完成改扩建。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示范建设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浏河人民医院和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省级“优质服务基层行”优秀单位。选派青年骨干、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等基层医务人员355人次参加各类能力培训进修。

4.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召开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会议,推进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截至9月底,完成重点人群签约14.76万人,签约率70.1%。推行基层首诊式签约,落实签约服务收费政策,出台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包,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

(二十七)关于“近三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4000多元;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1.拓宽农民增收途径。2019年落实各级高标准农田项目11个,建设总规模1.6万亩,安排财政资金4000万元。成功申报苏州高标准田园小综合体示范基地4家。首次将休闲农业获证奖补纳入专项资金奖补范围。持续提升全市农机装备水平,累计购置各类补贴农机具151台,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自测值达94%。推进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出台《太仓市2019年富民增收工作要点》,举办首届青年乡村振兴创业创新比赛。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全市市级以上基地近20家,农业类基地占比30%。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培育壮大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以创新带创业、创业带就业、就业促增收。

2.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通过美丽村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改善村容村貌,逐步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农文旅、农家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对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提升效益,太仓市绿阳蔬果专业合作社获评2019年苏州市“十佳”农民合作社。成功申报了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进一步探索集体经济增收改革途径。

3.不断增加村级收入。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建设载体项目3个,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为全市经济相对薄弱村集体增收260余万元。针对建红社区与东仓村收入差距10倍以上的情况,积极拓展建红社区劳务合作社业务经营区域范围,增加劳务合作社经营收入;依托镇级抱团发展平台优势,继续加大对富桥公司的投入,增加投资收益。

(二十八)关于“对照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截至2018年底仍有8个指标未达标”问题的整改。

1.强化监测指标分析研判。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指标分析会,及时跟踪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完成进度。督促相关部门对未达标的指标,按照精准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全力提升指标进度和质量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努力,2019年1—8月,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83.3%,达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70%的目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3%,预计2020年达到80%,实现程度是10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预计2019年可达到38%,2020年预计达到38.9%,实现程度100%。

2.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狠抓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加快推进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动总部经济、港口物贸等平台载体发展。制定《太仓市优化提升“2+1”生产性服务业优势重点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推动旅游休闲、餐饮娱乐、养老服务等领域提质发展。争取到2020年底,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8%和10%。2019年上半年,我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25.85亿元,比上年同期提高5.9%,占GDP比重达46.6%。

3.不断提高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加强走访调研,摸清我市高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太仓市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提升工作方案》。积极引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外贸进出口企业,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7家,新培育外贸进出口企业315家。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归口认定、展会服务等工作,挖掘高技术产品出口潜力。

4.稳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加速推进“绿色太仓”建设,2019年实际新增造林4664亩。建立全市新增造林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库,确保造林数据真实可靠。稳步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抓好长江沿线区域“三化”整治专项行动以及“2982”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沿江防护林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沿江绿化造林面积1280亩,完成全年任务。

(二十九)关于“对各级党组织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等方面监督不够,对市级涉农部门履职监督不够精准有力”问题的整改。

1.夯实政治监督责任。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责任担当 履行监督职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围绕省委乡村振兴专项巡视强调的责任落实、作风建设、腐败问题三个切口着手,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责担当、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全面统筹四个监督。发挥纪律监督作用,部署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对全市10个镇(区、街道)的问题点位整改情况和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责、全面整改。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对农业科技创新工程补助、生态补偿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涉农资金项目开展“微体检”。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开展“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专项监督,制定完善《太仓市农业支持保护(水稻机插秧、粮食烘干补贴)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发挥监察监督作用,做好清产核资“后半篇文章”,全市各村通过地图展板、“e阳光”微信公众号等,将村集体资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对37个村(社区)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察,对浏河镇12个村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巡察,对沙溪镇、浏河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联动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和线索112个。对村(社区)巡察共性问题,督促镇(区、街道)对照检查、未巡先改。

(三十)关于“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开展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强化跟踪监督。阳光扶贫实行每月动态调整和各部门联动制度。今年针对机构改革,完成了近400多人的批量更新,确保系统内帮扶责任人信息真实准确,截至目前,我市低保、特困共797户。同时,每月、每季度末及时跟踪督查,掌握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走访情况,截至目前,阳光扶贫系统没有出现报警信息。

2.加大在线监管力度。以省纪委部署开展的“三大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专项督查为契机,对我市“阳光扶贫·智慧e农”监管系统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就个别系统显示与实际不符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运用“阳光扶贫·智慧e农”梳理2018年度第四季度、2019年度第一季度未开展入户走访人员名单,通过个别访谈、入户核查等,强化帮扶责任,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十一)关于“在监督扶贫走访过程中,更多关注是否走访,对走访效果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不断提升扶贫质效。抽查阳光扶贫APP贫困户走访对象86户,其中入户抽查6户,深入了解精准扶贫实效,加强监督。对5个薄弱村进行了走访,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下拨情况等,了解困难,给予帮助。

2.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出台《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对在册低保、低保边缘、特困等所有救助对象共3476户4031人开展救助对象年审,目前已有6个镇(区、街道)共2276户家庭完成年审工作,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做好调整和退出。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完善一户一档一策机制,对全市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三类救助对象开展精准化服务,目前共服务1579户救助家庭。

3.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贯彻基层减负要求,将专项治理与作风督查相结合,围绕脱贫责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情况,组建3个检查组,对7个镇(区、街道)扶贫脱贫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访谈等形式,抽查核查扶贫救助对象退出、帮扶责任等情况。

(三十二)关于“农村三资”交易不进平台、租赁程序不规范、租金偏低和欠缴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资”平台操作、交易平台操作多场培训,共培训基层工作人员580余人次。今年以来,共675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平台规范交易。开展长期低价老合同清理工作,长期低价合同已从2018年7月底400余笔下降到目前200余笔。各地严把立项交易审核关,对无合理理由交易标的低于指导价的,不得进行交易。下发《关于抓好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农村产权交易情况、欠租清缴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截至目前,村级陈欠款已由1600万元下降至459万元,且这459万中90%以上已签订还款协议或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

2.沙溪镇新建村2016—2017年出租的资产未入平台的已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浏河镇新闸村租赁期达66年,欠款348万的承租方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将依法得到赔偿。璜泾镇荡茜村租金偏低问题,经协商,已形成租金调整方案。

3.排查农村“三资”隐患问题。查处涉及“三资”领域损害集体利益和权力寻租的案件9起,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

(三十三)关于“少数村干部未经集体讨论,以个人名义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问题的整改。

1.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出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出台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将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等列为基层党建体检重要内容,通过抽查督促基层落实到位。

2.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大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分流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已立案审查调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6起6人。立案查处了2名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处置、套取集体资金的村干部,并在全市范围通报曝光。

(三十四)关于“部分村级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1.规范管理镇村工程项目。全市各镇(区、街道)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镇村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均已修订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

2.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开展镇村工程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将各镇(区、街道)执行《关于规范镇村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今年以来已建、在建的镇村工程项目以及服务性项目等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9月重点对璜泾镇新华村、荣文村、孙桥村2019年以来的招投标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对璜泾镇2018年镇村工程支付情况,2019年以来镇级、村级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3.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市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兼职监察员和镇级廉情监督员列席村两委会和“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监督决策过程;发挥村级廉情监督员作用,全过程监督村级工程项目。

(三十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最新指示要求。7月25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强调部署。

2.加强作风建设。部署开展“五一”“端午”期间“清风行动”督查,分6组对7个镇(区、街道)及12家基层站所、村(社区),12家市级部门及其部分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关于说明(核查)有关情况的函》14份,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6人。对6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层党员干部予以立案查处,并通报曝光。

3.加强基层干部纪法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浸入式、互动式、体验式宣传教育和警示震慑作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自5月份开馆以来,纪法教育基地接待党政机关各类学习参观47批,参观人数1500余人。

(三十六)关于“责任追究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1.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太仓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试行)》,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人社局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2.加大巡察线索处置力度。严肃查处涉农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已立案审查涉农领域案件14起14人。

(三十七)关于“曝光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7月29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三起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就基层站所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私车公养,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村干部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处置、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要求传达到村(社区)干部,并在太仓勤廉网、太仓纪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相关信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拍摄制作《忘却初心的代价》警示教育片。

(三十八)关于“涉农领域重点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加快线索处置力度。深化“一体化”联动办案机制,整合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和区镇纪(工)委力量,抽调人员成立5个监督执纪组,集中力量处置问题线索。加大对镇(区、街道)村(社区)巡察问题线索处置进度,有效缓解此前涉农领域问题线索积压过多问题。今年以来已处置涉农领域问题线索80余件。

(三十九)关于“省委上一轮巡视太仓指出的15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需进一步整改”问题的整改。

1.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完成农业项目管理公示系统工信部备案,录入各级项目250个。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全部通过系统申报立项;开展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检查;水稻生态补偿卫星遥感图像已选定获取,正在开展数据分析。

2.规范涉农补贴发放程序。严格按照补贴发放流程进行操作,积极抓好巡查工作。2019年通过“一折通”卡发放的市级涉农补贴巡查率达100%,截至8月底,我市乡镇已累计完成资金监管条数735条,资金监管规模5.62亿元,资金监管范围涵盖所有市级转移支付资金。

3.开展涉农政策宣传和培训。举办农村集体“三资”政策培训班,各区镇农村财务人员260余人参加培训。制定下发《太仓市农业支持保护(水稻机插秧、粮食烘干补贴)实施办法》。按程序发放生态补偿资金4297万元,耕保补贴3278.63万元。

4.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责任使命,勇于担当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中之重,充分运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市级重点班次、“菜单式”讲座等形式,建立太仓市级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干部网络学院手机平台等载体,全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的动力、实干敢干的举措。

5.积极落实鼓励激励机制。围绕全市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目标定位,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提拔和重用市管干部,进一步形成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6.落实党内谈话制度。运用“廉情抄告”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对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得分靠后的6名领导干部提醒谈话,督促履职尽责。市委对市委第八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市委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被巡察过的群团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

7.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出台《关于2019年度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推动真抓实干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持续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抓手,推进20项工作落地。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存在不负责任、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的2名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十)关于“对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一些村(社区)、基层站所‘四风’问题仍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1.紧盯节点正风肃纪。做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既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推动真抓实干、担当敢为;又盯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问题,坚决遏制节日“四风”顽疾。

2.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各镇(区、街道)、村(社区)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以及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等“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8份;借力“智慧监督”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筛查,发现党政机关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疑似问题线索28条,就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向18家单位发函,要求说明(核查)有关情况,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4人。综合信访反映、案件查处等信息,就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多发现象,出台《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意见》。

(四十一)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整改中,仍存在国省考断面水质不稳定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1.加快推进环保交办案件落实。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共交办我市信访件46件,其中重点件20件,重复件6件,已于2018年12月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35件(其中3件为苏州市多地区承办)。其中重点件3件,重复件2件。目前,针对35件信访举报件,全市已经完成整改33件,销号23件,剩余2件年底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均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未发现回潮反弹现象。

2.完善工业企业入河排口登记造册。对日排放量30吨以上的入河排污口企业,完善废水在线监控并联网,对工业企业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重点工业企业执行现场监察。结合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对全市居民小区生活污水及工业企业生活污水的接管工作,加快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增加处理能力。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规范畜禽养殖的规范化管理。

3.严控太仓港储罐企业环保安全风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督导下,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一些中长期整改任务仍需持续推进。下一步,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主责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把整改责任实实在在扛在肩上,认认真真抓在手上,不折不扣落实在行动上。落实“一岗双责”。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结合分管领域,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健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严肃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强化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系统使用管理,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党的建设考核体系,科学评估巡视整改效果,推动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持续用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劲头不放松,持续用力深入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效果不好及时“回炉”返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序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视整改不留尾巴;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特别是债务化解、环境治理、拆迁安置等一批“硬骨头”,始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绝不销号。对巡视反馈意见点到的具体人具体事,坚决一查到底、问责追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警示震慑信号。对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聚焦重点,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专项巡视指出的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攻难关、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党建引领。严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深化“抓镇促村”党建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大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切实担起深化农村改革责任,抓紧抓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大强村富民力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树牢新发展理念。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村电商,推动休闲农业差异化发展,打造更多农业自主品牌;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强优秀文化保护与传承,营造良好文明乡风。强化纪律保障。加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问责,持续拧紧监督责任链条。加快构建巡视巡察联动监督网,加大涉农执纪审查和反腐败力度,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统筹兼顾,强化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坚持系统化思维,立足发展大局推进巡视整改,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注重统筹协调推进。把巡视整改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起来、与市委8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起来,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把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同步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真正把问题一个个解决好、把病根一个个拔除掉、把规矩一项项立起来。持续放大整改效应。结合巡视发现的影响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区域性、政策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集中治理,从体制机制上寻找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打通制约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鼓励“想干事”的劲头、营造“敢干事”的氛围,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3525702;邮政信箱: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1号楼市委督查室;电子邮箱:tcswdcs@163.com。

   

                                                                                                                                                                                                           中共太仓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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