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3日,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3大类8项23个问题,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举措,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领导班子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巡察反馈会后,领导班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立即行动、部署落实,体现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戚振宇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主动担起责任、统筹推进、对标销号。
三是加强督办检查,推动长效管理。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是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机构,整改办具体负责严抓整改各项任务的按时序完成,定期与各科室沟通联络,对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同时着眼“当下改”与“长久立”,针对短板弱项进行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和《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结合巡察整改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举办市委政法委“机关大讲堂”8期,综合采取“主要领导领头讲、班子领导带头讲、中层干部轮流讲、普通干部跟进讲、邀请专家深度讲”的方式,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党史学习教育等20余项课题。
2、起草《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2021-2022工作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细化制定了46项行动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太仓市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稿)》。集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志愿宣传活动,全市一季度共开展各类平安志愿者活动1297次,参与志愿者人数达16285人。
3、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2021年度《全市政法工作要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依托“太仓政法”“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载体,开设“政法先锋”专栏,开展政法英模选树宣传和政法警示教育,抓好委机关干部的系列政治轮训和常态化学习教育。
(二)关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的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1、市扫黑办加强督导结果运用,先后于3月18日、3月22日对我市涉黑恶案件财产依法处置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通报。
2、严格对标中央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要求,1月份结合年度考核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考核绩效降为第二等次的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中涉及问题的整改方案逐个验收,对整改敷衍、流于形式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在年终考核中视情予以降档。
3、市扫黑办出台《关于规范报送扫黑除恶线索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和已办案件线索倒查机制。建立重点行业整治成效定期报告和研判制度,健全完善办案机关不同环节发现涉及行业监管和治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反馈机制,强化“三书一函”的跟踪问效,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专项工作成效。
(三)关于“履行本部门职责使命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太委政发〔2021〕7号),加强对全市政法领域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落实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事项,统筹推进政法全局工作。2月2日、3月4日,先后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政法委委员、各镇(区、街道)政法委员对全年工作述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戚振宇部署2021年全市政法工作。
2、3月18日,提请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审议通过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太仓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方案》。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坚持把教育整顿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五个过硬”的要求,突出“四项任务”,统筹学习教育四大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对政法各部门的政治监督,市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市政法部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政法各单位将政法队伍建设、民主生活会及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相关材料报送市委政法委审核备案。
(四)关于“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1、切实加强扫黑专班自身建设,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督察督办等制度规定。2月26日,市扫黑办制定了《太仓市扫黑办材料报送审核制度》,对上报材料存在抄袭复制、敷衍了事等情形的,退回上报单位进行整改,并视情予以考核扣分。
2、加强日常宣传,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发布责任科室,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确定专人定期更新“太仓长安网”内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太仓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教育整顿和政法先锋专栏,加大内容采编和发布频次,做到每周至少发布2-3次。同时,加强内部简报和党报宣传。
(五)关于“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会工作规范》(太委政发〔2021〕8号)。3月16日下午,举办机关大讲堂第2期专题学习,邀请市委第一派驻纪检组领导为机关全体干部上廉政教育课。
2、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报销流程和审批程序,审查发票及附件内容,财务人员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办理关,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把证明关、审批关,层层负责签审。
3、落实《太仓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和《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为公车管理责任科室,负责统一保管公车钥匙,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性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政法英模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和先进典型模范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上党课、谈体会、讲心得。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3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机关在编在职人员赴太仓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太仓市革命陈列馆开展“沉浸式”党性廉政教育。3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电教片,并开展“党史学习读书班”活动。
2、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三份清单”及班子领导个人个性化清单(太委政发〔2021〕11号),落实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促进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
3、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制度》(太委政发〔2021〕12号),在委机关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覆盖到领导班子、各个科室和全体干部,制定《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及《市委政法委科室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结果研判运用,纳入委机关、干部个人评先评优绩效目标管理。
(七)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规范议事决策。3月3日,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制度,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实行上会重大事项提前预报、会前酝酿,强化民主决策质量,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参会领导签字等工作细节。
2、规范执行组织生活制度。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会前进行征求意见、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环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戚振宇及领导班子参加会议,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派驻纪检组领导列席会议。戚振宇代表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个人分别对照检查发言,相互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29日,支部举行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会前开展了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等环节,会上党支部书记沈虹健代表支部班子作年度工作述职,支委班子开展对照查摆,全体党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党员民主测评。
3、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发展手册》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规范党员发展、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按月收缴、党建工作台账等工作。
(八)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的整改。
1、完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从乡镇遴选一名年轻干部,在维稳、反邪教、护路护线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岗位进行锻炼。科学制定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目标招录一名法律素养强的专业性人才。
2、规范民主推荐、民主考察。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市中层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规范考察流程,综合民主推荐和干部日常表现,确定考察人选。组建考察组,制作并发布考察公示,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纪、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委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改成效和结果运用相融合,坚定不移将政治建设引向深入,实现党性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作风得到改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政治生态。
二是压实工作举措,全面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成效;针对正在推进整改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信息报送缺乏有力抓手”等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实效。
三是着眼长远发展,持续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追溯根源,坚持将阶段性整改与长治长效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方向不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3572050;邮政信箱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电子邮箱tczfwz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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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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