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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专项巡察组完成24个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巡察反馈
发布时间:2018-07-09
文章来源:太仓勤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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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安排,2018年7月5日至6日,市委6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到璜泾镇、浮桥镇、城厢镇、浏河镇、双凤镇、沙溪镇召开反馈会议,向被巡察的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集中反馈巡察意见。市委巡察组组长和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对镇党委和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6个专项巡察组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对璜泾镇孙桥村、荡茜村、西塔社区和水利站,浮桥镇新邵村、老闸社区、六尺社区和水利站,城厢镇东林村、万丰村、中区社区和水利站,浏河镇闸北村、新闸村、河北社区和农经站,双凤镇黄桥村、新卫村、双凤社区和农经站,沙溪镇洪泾村、新建村、岳王社区和农村工作局共18个村(社区)和6个基层站(所)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新要求,深入查找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副组长祁殿成代表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祁殿成指出,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学习教育浮于表面;党建工作“搭便车”,党支部建设缺位,党组织活动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领导班子作风不实;“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没有坚持挺纪在前,纪律教育未得到有效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工程项目管理不严,“三资”管理混乱,合作社管理不力。祁殿成提出五点整改意见:一是要强化“四个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夯实党的思想建设;三是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要恪守“六项纪律”,促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五是要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组长钱峰代表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钱峰指出,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不佳,“乡村振兴”建设推进较慢,社区建设管理比较薄弱;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足,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严,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缺失;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干部队伍配备不强,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足;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基层党组织管理较为薄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纪律规矩宣传教育不到位,“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日常监督开展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生态文明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合作社、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钱峰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压实 “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遵循制度规定,加强重点领域监督。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组长张敏代表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张敏指出,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各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统揽全局能力不足,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浓,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重布置轻实施”,村民幸福感与村级经济体量不匹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不得力,思想政治建设弱化,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党建工作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选人用人不合理,两小组长队伍年龄老化;开展党纪党规教育不到位,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较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留余地”,“四风”问题防线不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管理隐患多,“三资”管理不严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足。张敏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筑牢党建基石;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确保风清气正。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组长苏梅芳代表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苏梅芳指出,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不强,面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乏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十九大主要精神不深不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制度化常态化,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干部队伍年龄不合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庸俗化现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违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日常监督有所松懈;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没有压紧压实,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苏梅芳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持之以恒抓党建,从严从实压紧责任链条;三是坚持不懈肃党纪,多措并举夯实“两个责任”;四是驰而不息筑堤坝,多措并举严控廉政风险。

    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组长陈杰代表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陈杰指出,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坚决,乡村发展战略落实不够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够积极,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不够彻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抓党建的政绩意识不够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强;日常纪律教育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未能有效运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监管不力,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存在乱象。陈杰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规范党内生活,巩固提高党建实效;三是落实 “两个责任”,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四是突出标本兼治,持续构建长效机制。

    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组长顾惠清代表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顾惠清指出,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全面领导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主题学习教育浮于表面、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搭便车”,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没有严起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存在,节日员工福利发放不规范,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工作作风不实、部分干部安于现状,缺乏工作主动性,不善为、不敢为、慢作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未能深化运用、日常纪律教育不到位;“两个责任”认识不清、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资”管理打折扣、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未长效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顾惠清提出六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维护党的领导权威;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定党的理想信念;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党的生机活力;五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六是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

    市委巡察组组长和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镇党委和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和制定整改方案及清单,压实责任分工,传导整改压力;要注重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将巡察整改与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等重点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专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镇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将责任压实到村(社区)和站(所),加强对村(社区)和站(所)整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从严从实、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镇村(社区)和站(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专项巡察组全体成员、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各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巡察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全体干部参加了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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