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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1-03-29
文章来源:太仓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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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工作全面完成,主要对市融媒体中心党委、市住建局党委、市文体广旅局党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4家机关党组织和城厢镇万丰村、浏河镇东仓村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璜泾镇、双凤镇2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各被巡察党组织陆续召开进驻工作动员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庆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分别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从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出发,深刻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与巡察组同心同向把问题找出来,把病灶找准确,并推动解决好。各巡察组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工作,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和评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守责任担当,抓实问题整改,立足长效、举一反三,充分用好巡察成果,发挥好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本轮驻点巡察时间约2个月。巡察期间,市委4个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专门邮政信箱、电子信箱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00。依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委管理干部、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对外公布巡察工作公告(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接受干部群众举报和反映。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有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太仓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反映,电话:0512-538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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