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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太仓市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12
文章来源:太仓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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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19年7月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太仓市反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情况。会前,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张兆江向太仓市委书记沈觅传达了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会上向太仓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就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沈觅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太仓市开展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切实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和“再监督”工作定位,突出“专”的特点,聚焦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兆江指出,太仓市委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总目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创特色,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三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够深入;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各级党组织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缺乏系统性思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基础不够扎实,农业农村发展仍不够充分,城乡区域发展仍不平衡;监督责任担当不足,监督覆盖不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纪律保障不够到位;巡视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张兆江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要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二是自觉对标找差,着力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目标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补齐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短板;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夯实党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四是压实监管责任,系统构建乡村振兴保障制度体系。要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问责追责精准度,织密制度体系,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五是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要逐条对账,做到真改实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李亚平代表苏州市委提出要求,强调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代表省委的政治要求,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太仓市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底。要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强化自查自纠,推动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有效整改落实。要落实政治要求,履行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本次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市县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强化政治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上下联动,构建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的战略格局。要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抓住巡视整改契机,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协调,切实用好专项巡视成果,进一步提振广大干部群众的精气神,涵养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凝聚改革发展力量,做到以巡视整改推动改革发展。

沈觅表示,太仓市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诚恳接受全部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省委专项巡视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监督执纪,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新思想新精神、推动改革发展和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结合起来,充分用好巡视成果,推动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不断取得新进展。

省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钟景春、丁永生、邱友根及有关同志,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新,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乐明,苏州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太仓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太仓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其他乡村振兴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所辖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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