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纪委,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科教新城、娄东街道、陆渡街道纪工委,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纪检机构,健雄学院纪委,委机关各室:
为进一步涵养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广泛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根据2020年太仓市“廉砖·我爱廉”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由市纪委监委主办,市文联、娄东街道承办的“廉砖颂”勤廉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廉”为核心,以传承“廉砖”品牌文化为主题,通过翰墨咏廉的形式,将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与传播勤廉的价值理念相融合,进一步发掘并展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因素,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文化的熏陶中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廉洁意识,广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主旋律”。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地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书画爱好者。
三、作品种类
1. 绘画类。形式不限,以国画为主(水墨、素描等)。作品要求:4尺以上竖幅或横幅;水墨画为4K 40*60以上。
2. 书法类。书体不限(篆体、草书需附释文),不包含硬笔书法。作品要求:4尺竖幅或横幅138*68。
四、活动安排
各地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全力做好宣传发动、作品收集和推荐报送等工作。在作品报送数量上,绘画类作品:各镇(区、街道)原则上不少于3件,部门原则上不少于1件;书法类作品:各镇(区、街道)原则上不少于3篇,部门不少于1篇。鼓励全市书画家协会、个人爱好者积极参与。
参赛作品于今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太仓美术馆(地址:太仓市东仓南路102号(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侧),联系人:周雅婷,电话:15262556295)。8月初,主办、承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学者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表彰。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且必须为近期的原创作品。
2. 每件参赛作品不需装裱,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身份证号。
3.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影印、宣传、出版以及报送上级的权利。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中共太仓市纪委办公室 |
太仓市监委办公室 |
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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