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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太仓:把“练兵场”搬到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19-05-14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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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请公诉方出示证据……”日前,在太仓市人民法院审判庭上,太仓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公开审理。该案是太仓市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留置案例,也是该市贯彻执行“行贿受贿一起查”的一次生动实践。

旁听席上,曾经与周某“交锋”过的纪检监察干部们仔细聆听并记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依然历历在目,现在通过旁听庭审,可以发现并反思自己在证据收集、谈话询问时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该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汪传伶说。

“通过旁听,让我意识到了,只有做足功课,尽心尽责,才能保证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踏入纪检监察的“新兵”窦婷婷如是说。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太仓市纪委监委高度注重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的自身建设,探索创新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方式。案前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案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增强队伍凝聚力;案后组织旁听庭审,积累办案经验。

“旁听案件庭审,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参与办案的同志来说,就是一个‘练兵场’。”太仓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庆表示,“能否将案件办成‘铁案’,关键点要看是否能经得起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的检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熟练运用‘两把尺子’,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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