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 首页
  2. 今日关注
  3. 文章详情
蒋卓庆:聚焦群众身边问题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19-01-10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053次
0

聚焦群众身边问题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蒋卓庆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想让广大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把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好、使用好。从江苏省的情况来看,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案件数连续多年占全省立案总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身边问题,做细做实监督职责,推动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制机制。

用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督促深化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事项应进必进,把产权交易全部放到了阳光下,改变了以往村干部擅自违纪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的状况。用金融监控堵塞管理漏洞。督促推广“村务卡”,用转账、银行卡结算代替绝大多数的现金交易,通过金融监控使每一笔村级支出都有据可查,大大压缩了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用财务监管治理小微腐败。无论是实行会计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村会计异地交流任职还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方代理,目的都是为了适应农村不同情况,强化村级财务监管。

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江苏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做好监督的再监督 防范微权力腐败

1901100730063352510.jpg

图为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会计(中)在向村民说明集体经济资产相关情况。(资料图片)

“搞养殖十几年,没想到如今承包自家门口的鱼塘,也要举牌竞标。”说起最近参与村里对外发包的14亩鱼塘水面经营权竞拍的事,江苏省泰兴市河失镇司马村螃蟹养殖大户常菊平感慨万分。近日,常菊平来到河失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参与竞拍,经过3轮竞价,他以8万元价格拿下了鱼塘5年的水面经营权。

每亩每年承包价从300元提高到1100多元,14亩鱼塘的水面经营权竟拍出8万元,这让司马村党支部书记蒋付生直呼想不到:“村里的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不仅充实了村集体经济的‘荷包’,而且阳光透明,避免了暗箱操作。”

蒋付生所说的进场交易,就是在省纪委监委推动下,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建设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必须全部入场规范交易,其管理和运作都要在阳光下进行。截至去年11月底,在全省17698个村和涉农社区中,存在交易行为的达到14634个,占比82.7%,成交总额287亿元,平均溢价率4.5%。

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监督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江苏省纪委监委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暴露出监管制度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为此,该省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履行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广“村务卡”,一定程度上防止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村会计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角色。江苏省纪委监委在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权的前提下,通过推动各地积极探索会计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村会计异地交流任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方代理等模式,有效防止村级财务管理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行为出现,维护农村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该省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目前,全省已有80%以上的村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

最近,异地交流到盐城市射阳县特庸镇码头村的村会计王贵亚对村党支部书记说了“不”:“这不符合财务规定,而且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对即将产生的收益估计不足,有可能给村集体带来损失,这个账不能入。”

原来,前不久,有人想承包村里50亩地用于堆放淤泥,带着10万元现金找到码头村党支部书记商谈。该村因为年底资金压力大,党支部书记有意先将承包人的这笔钱作为定金放进村账户。可是到了王贵亚这儿,却被毫不客气地拒绝了。

在较早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代理会计业务的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第三方机构已向该地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相关问题线索4条,乡纪委对2人启动问责程序,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随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不断规范、村级财务监管不断加强,江苏省农村违纪违法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有关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村会计涉案共987起,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记者 孙权 通讯员 顾敏)


苏公网安备 32058502010300号

版权所有: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ICP备10036601号

电话:0512-53512572 传真:0512-53540013 邮箱:tcjw511163.com 地址:中国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仓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苏州麦卡软件有限公司